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落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推进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提高创新主体获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便捷度,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组织省内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分别按照《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工作指引》《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修订)》服务内容编制了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在后续工作中,基础信息、服务事项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反馈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调整清单内容,确保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
特此通知。
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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