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济南市委召开人才工作会议,对推动新时代济南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全面部署,配套出台系统性更强、含金量更高的《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海右人才”全媒体宣传平台开辟“政策解读”专栏,进一步细化解读“人才政策‘双30条’”,让广大人才更加便捷高效了解享受政策红利。
一、支持政策
新获批的院士工作站,给予建站单位20万元资金补助,首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再给予建站单位10万元资金补助;新获批的专家工作站,给予建站单位5万元资金补助,首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再给予建站单位5万元资金补助。3年管理期满后,进行综合评价,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追加扶持。
二、申报条件
主要范围:在济南市注册满1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济南注册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产业联盟和产业园区,其中专家工作站申报主体为企业。
平台建设:需拥有相关领域市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 (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已与院士专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有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予以支持。
工作时限:需与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院士专家签约,建立3年及以上的稳定合作关系。每名在职院士 (专家)受聘的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 (专家)不超过3个,院士专家或创新团队主要成员进站工作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
引进范围:柔性引进的“院士”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以及 “一带一路”相关国家院士(“一带一路”国家名录参照“中国一带一路网”公布的已签约国家名单执行)。“专家”主要包括: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省部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前2位完成人,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中宣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中央和国家部委有关人才工程 (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已获得市级重点人才工程支持的创新创业人才(范围见“海右名家”领军人才-产业领军人才支持工程)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合作要求:申请建站需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项目,研究领域应符合济南市战略性发展和实施加快建设工业强市三年行动及四大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导向,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创建院士专家工作站。
三、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于每年一季度启动,申报时间以印发的申报通知要求为准,申报单位可在济南市科协官方网站www.jnkp.cn或泉惠企济南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quanhuiqi.cn/index.html下载相关通知文件。
(一)网上申报
未注册的单位,首先进行单位账号注册,根据提示完成相关注册信息。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完成相关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直接通过登陆单位账号进行办理。
已注册单位,登录会员中心后分别点击“在线申报”->“院士智力集聚计划”进入申请页面选择“企事业院士工作站申报 ”或“专家工作站”进行申报。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将所需材料上传后等待审核结果及修改意见。
(二)纸质材料申报
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提报纸质版材料。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书、申报报告、证明材料、申报情况表按顺序合装)一式3份,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需附封面和目录胶装成册,确保申报材料签字盖章齐全,整套申报材料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报至单位所在地区县科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kxrcllb@jn.shandong.cn。
四、其他需注意的细节事项
1.对申报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有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违规使用资金等行为的建站单位,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取消申报人及建站单位3年内各类人才工程、科技计划等政府性支持项目申报资格。不推荐上级相关工程项目,追回所拨资金。
2.补助资金需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工作站的条件改善、项目合作和人才培育,不得用于建站单位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或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资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受资助建站单位要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和审查。
五、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科协人才联络部
联系电话 0531-8274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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