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5〕896号)工作要求,我中心将开展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快保优先审查推荐、专利无效案件远程视频审理、巡回审理、确权侵权联合审理等多模式口头审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
山东省行政辖区内的以下主体:
1.专利复审案件请求人;
2.专利无效宣告案件请求人;
3.专利权人;
4.处理、审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
二、申请条件
(一)请求快保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应当已通过专利申请预审打标,具有重要的创新价值以及明确的转化运用前景,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涉及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或者涉及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涉及各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复审请求人已经产业化实施或者已经做好产业化实施准备,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二)专利无效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请求快保优先审查:
1.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三)有下列专利无效案件多模式口头审理需求的,可以提出申请:
1.远程审理:案件证据均为专利文献等易于认定的证据,无需进行复杂的现场举证质证,且案情简明,争议焦点清晰;或确因距离、健康等原因不便参加线下审理;或确需进行远程审理的其他事由;
2.联合审理:专利侵权纠纷审理机关提出的联合审理申请由保护中心接收并进行相关工作的协调对接。
三、申请材料
(一)专利复审快保优先审查案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
2.《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快保优先审查请求书》(见附件1),需加盖公章;
3.通过专利申请预审打标,具有重要的创新价值以及明确的转化运用前景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企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符合所列快保优先审查条件的相关材料。
(二)专利无效快保优先审查案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2.《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复审无效案件优先审查请求书》(见附件1),需加盖公章;
3.无效请求人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全部无效请求文件或者专利权人收到的全部无效请求文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企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案件涉及行政、司法纠纷的相关材料,或证明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相关材料。
(三)专利无效案件多模式口头审理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2.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无效案件多模式口头审理请求书(见附件2),需加盖公章。
四、申请方式
(一)专利复审无效快保优先审查案件
在线提交:登录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预审综合服务平台(https://sdippc.cn/)—快速维权—快速确权—专利复审审查/专利无效审查模块,填写相应字段后,将盖章的《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快保优先审查请求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提交。
(二)专利无效案件多模式口头审理
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专利无效案件远程视频审理、确权侵权联合审理等多模式口头审理提供场地及人员支持,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须将《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无效案件多模式口头审理请求书》及全部电子材料发送邮箱kuaisuweiquan@shandong.cn,邮件主题以“多模式审理+请求人名称+专利名称”命名,并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件发送之后请电话告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部
联系电话:0531-88150976,0531-68792187
联系邮箱:kuaisuweiquan@shandong.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舜华路2020号
附件:1.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快保优先审查请求书
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