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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5-05-13

各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各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为健全完善我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服字〔2025〕280号)(附件2)要求,开展202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以下简称国家服务网点)备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主体

备案主体应为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成效显著的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已备案为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服务机构不参与国家服务网点备案。

二、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国家服务网点备案申请材料包括国家服务网点备案表(附件1)和相关工作制度。

(二)材料初审和推荐。省市场监管局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名单确认。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备案申请材料,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服务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备案并发布名单。

三、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于5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米真真 窦媛媛,0531-88198650;联系邮箱:mizhenzhen@shandong.cn。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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