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6 版)》(济政办发〔2026〕2号)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
二、申报方向及业务咨询
1.支持高校建设高层次创新团队
2.支持高校设立服务产业带头人工作室
3.支持高校联合企业成立技术研发中心
4.支持高校建设概念验证中心
5.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以上第1至5项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科教融合促进处,联系电话:51708806
6.支持高校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山东省重点实验室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前沿技术与基础研究处,联系电话51708810;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业务咨询:市科技局重大创新平台管理处,联系电话51703116;国家大学科技园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科教融合促进处,联系电话51708806
7.支持高校科研仪器设备共享。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前沿技术与基础研究处,联系电话51708810
三、申报条件
按照《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6版)实施细则》执行(附件1)。
四、申报流程
(一)线上系统申报
登录地址:https://111.34.208.117:8081/techplan/portal/login)(系统操作详见附件4)。
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9月23日9:00
系统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二)单位审核报送
各申报单位完成内部审核后,将书面推荐函、项目推荐汇总表(盖章PDF电子版),于2026 年10月28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对应业务处室。
五、项目限项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
2.已获市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的同一项目,或高度类似、无实质性技术突破项目,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牵头承担2项及以上在研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申报。
4.项目负责人已获得“高校20条”政策立项支持的,不再受理其同类别项目申报。
5.同一科研人员、同一年度牵头申报年度“高校20条”项目最多1项。
6.同一项目负责人已获得市级人才工程政策项目立项支持的,不得申报。
六、其他事项
1.项目实施周期3年,以签署项目任务书时间为准。
2.高能级创新平台按照项目形式组织申报。2025年度获批牵头或参与建设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线下提报申报材料;2025年度获批牵头建设的山东省重点实验室,以竞争性项目形式通过系统申报。
3.涉及人才工程涉密证明材料,严禁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将材料扫描件刻录光盘报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科教融合促进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806室。
联系人:周银虎、朱曼 51708806;于涛 88875379
技术支持:张智 82069878
附件:1.《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6版)实施细则》.docx
2.关于推荐申报《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6版)》项目的函.docx
“高校20条(2026版)”项目推荐汇总表(股权投资类).xlsx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15日
附件: